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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标”註一贈二體驗活動的通知

來源:域名管理機構日期:2015-04-24

“.商标”(又稱點商標)自今年1月正式面向公眾開放註冊以來,深受世界各國商標權利人以及廣大網民的認可,為了擴大“.商标”(又稱點商標)註冊人的品牌商標的影響力和價值,同時方便網民通過使用更多與品牌商標相關聯的註冊詞來找到品牌商標的相關信息,“.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機構特推出提升網上品牌商標價值的“註一贈二體驗活動”(即成功註冊一個“.商标”(又稱點商標), 額外贈送二個“.商标”(又稱點商標))。活動細則如下:

 

1. 即日起,憑有效商標註冊證明成功註冊“.商标”(又稱點商標)十年的註冊人可以獲贈兩個註冊期限為一年的類型為以“商標名+商標註冊/申請信息”或“商標註冊/申請信息 + 商標”命名註冊詞的“.商标”(又稱點商標)。

2. 獲贈的 “.商标”(又稱點商標)的商標命名詞必須與註冊十年的“.商标”(又稱點商標)為同一商標權利內容,且註冊人必須為同一商標權利人。如果新提交的“.商标”(又稱點商標)註冊詞與原來註冊的“.商标”(又稱點商標)沒有關聯性,則無法獲得免費贈送。獲贈的“.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無需繳納審核費用。

3. 客戶可以選擇續費獲贈的“.商标”(又稱點商標),但需滿足“.商标”(又稱點商標)註冊規則中對於註冊年限的要求。在贈送一年內選擇續費,只需再繳納九年費用,即可成為該“.商标”(又稱點商標)的正式註冊人,享有正式註冊“.商标”(又稱點商標)的一切權利。贈送域名如需續費,需遵守“.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註冊年限的要求,即續費後域名總年限需達到十年。贈送域名續費滿十年後不再參與贈送活動。

4. 獲得贈送的“.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在續費前,不得過戶(改變註冊人名稱)和轉移註冊商。

5. 註冊人不得將獲贈的“.商标”(又稱點商標)轉贈給他人。註冊人不得使用獲贈的“.商标”(又稱點商標)來折抵原有“.商标”(又稱點商標)的註冊費用。

6. “.商标”(又稱點商標)贈送體驗活動的參與人需保證贈送的“.商标”(又稱點商標)開通解析,且滿足“.商标”(又稱點商標)註冊規則中對於域名使用的要求,即域名使用若指向網站,該網站需要是一個無欺詐行為的合法經營的網站。網站信息與“.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對應的已註冊商標/申請中商標信息具有相關性。如出現網頁上信息與註冊域名對應的商標/申請信息不符,或存在虛假,盜取,盜用他人商標、誤導公眾、損害公眾利益等情況,“.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局有權對贈送的域名停止解析、凍結直至刪除。

7. 對於獲贈的域名,註冊商應在提交十年“.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的同一天以註冊一年的方式提交註冊並上傳與註冊十年域名相同的註冊資料,域名管理機構審核後該域名可以正式生效。域名管理機構會每周針對註冊商會進行一次贈送域名的返款。域名管理機構將首先審核提交十年的“.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如果該域名被審核拒絕,則獲贈域名將也被審核拒絕。如果獲贈域名因命名不符合註冊規則的要求,則該域名將被審核拒絕。註冊人應在審核拒絕後的一個工作日內通過註冊商再次提交贈送域名。如果審核仍被拒絕,可以再次提交,但最終贈送域名的提交需要在十年“.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註冊的10日內完成。

8. 註冊商不得就註冊人獲贈域名向註冊人收取註冊及審核費用,否則將取消註冊商參與此次贈送活動的資格。

9. 實例說明:

註冊人憑借商標註冊證書註冊了“順豐.商标”,註冊期限為十年,其商標權利信息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商標為“順豐”,商標註冊人為“廣州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商標註冊類別為第39類。

註冊人已經成功註冊“順豐.商标”十年,因此可以獲贈兩個“商標名加商標註冊申請信息”形式的“.商标”(又稱點商標),如“順豐速遞.商标”和“中國順豐.商标”,使用期限為一年。註冊人獲贈的“.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必須包含其原有註冊的商標名稱,即贈送的域名必須包含“順豐”這一商標名稱;如註冊人申請贈送的域名為其他商標名稱,如“嘿客”“豐蜜”,則無法免費贈送。

按規則註冊人本可以獲贈“順豐速遞.商标”和“中國順豐.商标”各一年,但如果註冊人選擇只贈送一個“順豐速遞.商标”,該域名也僅限於獲得一年免費使用期限,另一個贈送域名的贈送視為自動作廢,年限不能疊加到贈送的第一個域名上。註冊人不能因此贈送活動,要求減免或退還任何原來註冊的“順豐.商标”費用。如果註冊人一次性提交“順豐.商标”和“順豐速遞.商标”十年,則可以總計獲得四個免費的“商標名+商標註冊信息”的“.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如“順豐快遞.商标”、“順豐中國.商标”、“順豐貨運.商标”和“順豐物流.商标”,共計六個域名。

 

本活動自通知發送起實施,活動的截止時間由“.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機構另行通知。

 

活動的解釋權歸“.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機構。

 

 

“.商标”(又稱點商標)域名管理機構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