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品牌上網,用點商標」優惠活動的通知
來源:域名管理机构日期:2018-06-01
為了推動品牌上網,讓消費者便於通過使用與品牌的產品與服務屬性相關的品牌名稱,更快捷找到品牌信息,點商標管理機構特推出“品牌上網,用點商標”優惠活動,具體規則如下:
1. 註冊“(品牌名).商标”,可以獲贈3個“(品牌名+商品/服務名).商标”及(或)“指定地+品牌名+商品/服務名).商标”。
例如:註冊“順豐.商标”可獲贈送“順豐速運.商标”、“順豐快遞.商标”、“順豐物流.商标”或“中國順豐速運.商标”。
2. 註冊“(指定地+品牌名).商标”,可獲贈3個“(指定地+品牌名+商品/服務名).商标”。
例如:註冊“中國順豐.商标”可獲贈送“中國順豐速運.商标”、“中國順豐快遞.商标”、“中國順豐物流.商标”、“中國順豐速運.商标”。
3. 獲贈的點商標不包含通用詞性質的名詞,如“中國”、“官網”、“商城”、“名品”、“集團”等。
例如:註冊“順豐.商标”不可贈送“中國順豐.商标”、“順豐集團.商标”、“順豐官網.商标”等。
例如:註冊“中國順豐.商标”不可贈送“中國順豐官網.商标”、“中國順豐集團.商标”、“中國順豐商城.商标”等。
4. 獲贈的點商標必須與購買點商標註冊時所勾選保護類別下的產品與服務相關。
5. 獲贈的點商標註冊人必須與購買點商標的註冊人完全一致,獲贈的年限與購買點商標的註冊年限相同,按逐年进行赠送。
6. 對獲贈年限剩餘超過1年的點商標,註冊人可在該點商標任何一個註冊周年日的前30天內,提出申請更換符合贈送條件的相關點商標;更換成功後,原獲贈點商標將被刪除。
例如:註冊人於2018年7月1日獲贈“順豐速運.商标”5年,可於第二個註冊周年日的前30天內,即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間,提出申請更改獲贈點商標為“順豐快遞.商标”,如此類推。原獲贈的“順豐速運.商标”將被刪除。
7. 注册人须按《点商标注册规则》规定的使用要求,在购买的点商标及获赠的点商标注册后将其解析指向网站,以及使用于商品和服务的推广中。
本次優惠活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至2018年8月31日結束。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點商標管理機構所有。如對此次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與點商標管理機構客服部門聯繫:
電話:+86-400-628-1121
郵箱:enquiry@tdnnic.org
點商標管理機構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