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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升期爭議解決政策
2."商标" 特許資格爭議解決政策
3 統一暫停快速系統
4 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機制
9. 爭議期間更換註冊服務商 在依據第4條提起的行政程序進行期間或在此類程序結束後十五(15)個工作日(以我方總部所在地的時間為準)期間內,妳方不能將妳方註冊的域名轉移到其他註冊服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