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包含的商標寓意明確,在互聯網上具備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等商標最基本的標示與標識功能,有助於註冊人建立網上網下廣泛使用而統一的商譽標識。在根據商標名稱選擇 “.商标”時,應在符合“.商标”註冊規則的同時首先考慮能直接體現商標品牌標識的註冊詞。因此如果商標名稱對應的註冊詞還沒有被他人註冊,應首先選擇該商標名稱作為註冊詞。這樣“.商标”不僅僅可以幫助商標權利人使用其已經註冊商標作為其網站的訪問標識,更可以通過消費者在反復使用這一標識訪問企業網站的過程中,逐漸強化企業在互聯網上品牌的建立。由於“.商标”采取先來先得的原則,能夠註冊到和商標名稱完全一致的註冊詞,相當於獲取了和商標名稱對應的“.商标”這一稀缺的互聯網品牌資源,更享有了該商標名稱在互聯網訪問中的專有權保護,占據網上品牌建立的制高點。同時,企業還應考慮在商標的應用過程中,特別是在網上品牌的建立過程中,希望用到什麽樣的名稱。比如,如果想強調產品和服務的民族性,強化網民對於民族性的品牌認知,選擇“中國+商標名稱”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如果企業的商標屬於比較通用的詞匯,商標名稱在不同的類別被多個商標持有人所有,企業在應用商標時通常會結合產品和服務類型進行宣傳,則選擇“商標名稱+行業”如“鳳凰化工.商标”或“順豐快遞.商标”也是一種非常好的選擇,在使用“.商标”的同時,利於強化網上品牌的建立。